(本文發表後的後續有進行進一步的研究,請參照這篇。)
傳媒的好處,是讓我們秀才不出門,能知天下事。但是要小心傳媒一個很大的副作用。它會讓你以為,自己每天過的生活,週遭的一切人事物,都是假的、扭曲的或是少數的,媒體上描述的一切才是真的、才是大多人的看法。從媒體看來,似乎全民都支持A,討厭B。如果恰巧你和身邊的人都很喜歡B,你會以為大概是自己這一群跟不上潮流了。其實不見得是如此。
這次要談的是這篇工商時報的新聞: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。(如果超連結不能用了,請用標題搜尋一下。)這篇文章得到許多迴響,也令許多薪水階級沮喪與不安,聽說這兩天很多人在MSN上都寫"我是中低收入戶"。好多Blog都在討論這個新聞,感嘆台北生活不容易。
但是,等一下,真的是這樣嗎?我們的身邊的人收入真的那麼高嗎?真的一般的家庭都有這麼高的年收入嗎?當然,個人的經驗,只是偏頗的採樣,也許我只有機會認識窮人。而主計處可是用許多經費,做全面而專業的統計,應該不會錯吧。
話又說回來,這篇是很奇怪的報導,沒有出處,沒有官員或專家的名字,沒有主計處調查報告名稱與日期。沒有說明統計的是哪一年的資料。更怪的是,各報的報導都是這樣。(是互相抄的嗎?)
我追根究底的老毛病又犯了。找了一陣子,覺得應該是來自營建署的公告受理97年度住宅補貼理的附件三。
辦法中所謂的低收入戶,指的是列冊低收入戶。並沒有說收入低於某個標準的就是中低收入戶。附件中說參考主計處編印的95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,其中台北市的平均每戶家庭收支可以參考這個網址。
我也不能完全肯定資料出處是不是這些地方。如果是的話,這篇報導有幾個地方要小心解讀:
1. 主計處的統計用的是平均值,但是通常我們說前段後段的分界,指的應該是中位數。如果資料分佈相當對稱,平均值跟中位數會很接近。但是分佈如有偏斜的情形,這中位數跟平均值可能有相當落差。舉例來說,如果二十人中,其中一位是百萬月薪的企業主,其他十九人是月薪三四萬的薪水階級,用常識判斷,後段班的標準,應該是收入最後十名,還是後十九名都算?用平均薪資為標準的話,這十九個人都是後段班。這不是我們一般常識上對於前後段的定義。台北市住比較多富豪、企業主、地主、科技新貴,財富分佈可能有不少偏斜的狀況,所以大多人都會低於平均值。用平均值來劃分前段後段很奇怪。
2. 原始資料看來,本業薪資所得只佔一部分。其他如產業主所得、財產所得、租金收入都加在一起,才有那麼高的總所得。這些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的。所以,一般人的薪資水準沒那麼高啦。
3. 辦法中並沒有將低於平均的列入中低收入戶。實際上台北市計畫補助的戶數大約只有一萬多戶,要計算評分,將補助發給最需要的弱勢家庭。從辦法看來,似乎身心障礙、單親家庭、原住民、受家暴侵害者等弱勢家庭的機會最高。中低收入的解釋,不知是有其它根據,還是記者個人觀點,巧妙地說成是主計處研究的結果。
2008年6月27日 星期五
大家都是中低收入戶---真的是這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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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則留言:
現在的報導都太表面了, 但我也沒好到哪去, 沒像你這樣有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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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油喔
內政部定義的中低收入戶條件:
1. 資產不動產部份: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台幣650萬元。
2. 資產動產部分:含有價證卷股票、基金、投資、存款本息等, 全家為一人(的話,)不超過新台幣200萬元,每增加一人增加20萬元。
3. 收入部分: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2.5倍最低所得(內政部公告最低生活費), 96年度為9,509元。
(see:
http://209.85.175.104/search?q=cache:SXY1dwUvZDsJ:www.tccg.gov.tw/site/3fd694a1/3fd6bc0f/40500f45/3ffe4358/3ffe755b/40ade19c/files/96.36.doc+%E4%B8%AD%E4%BD%8E%E6%94%B6%E5%85%A5%E6%88%B6+%E5%AE%9A%E7%BE%A9+%E5%85%A7%E6%94%BF%E9%83%A8+96%E5%B9%B4&hl=en&ct=clnk&cd=48&client=opera
find the phrase "低於2.5倍")
故知該新聞文章所謂的與補貼相關的中低收入戶的認定,實與該文所提到的收入列後段班(後50%)無必然關係,故知該文實是在打馬虎眼也。
哇!謝謝神奇的尼克提供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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